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陈苍山,被“双开”!
日前,磐安县纪委县监委对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、副总经理陈苍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、监察调查。
经查,陈苍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,丧失理想信念,纪法意识淡漠,对党不忠诚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规受礼,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利;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,非法收受他人财物,数额巨大。
陈苍山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磐安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,决定给予陈苍山开除党籍处分;由磐安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。
陈苍山简历:
陈苍山,男,汉族,1970年11月出生,本科学历,中共党员。曾任磐安县县乡公路管理所副所长,磐安县公路管理段养护科科长兼工程科科长,磐安县公路管理局副局长,磐安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筹备负责人,磐安县交通实业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,磐安县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,磐安县交通水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、副总经理(曾兼任磐安县宏欣交通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,磐安县宏业公路养护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、董事长、总经理)。
来源|清廉磐安
编辑/初审|吴佳
二审|陈圆
终审|曹国灯